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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是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吗

更新时间: 2024-04-28 07:02:04     

一:领养孩子是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吗

1、领养孩子是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2、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l)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3)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4)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5)收养协议。(6)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zd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二: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是星期几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1、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2、收养公证在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3、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

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

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

收养协议。

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四:怀孕期间能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其民政局办理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五: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是何时

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关键词: 领养 孩子 民政局 办理 相关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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